各县(市、区)农业资源开发局:
为全面提高我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使用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必须在近期完成对2017年度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的平台操作业务培训,并将培训情况上报市局。
2、必须同步上传相关资料,保持平台资料的上传进度与项目的实施进度相一致。各县(市、区)农业资源开发局相关人员须实时督促资料上传进度。
3、在上传施工图片时,必须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拍照上传,使照片可查到定点定位信息;照片需在对应工程类型的文件夹中上传,照片以“工程编号+工程工序”命名,以便查阅;单项工程的每个重要工序必须上传不少于3张现场施工照片,并附加相关人员正面照片进行佐证。
特此通知。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