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市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25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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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盐城市滩涂开发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业资源开发和滩涂开发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农业资源开发政策和沿海滩涂开发管理政策。(二)组织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开发中长期规划,提出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建设内容、开发重点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制定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年度计划,建立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库,争取国家和省对农业资源开发的投资。组织实施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三)组织编制全市滩涂开发的中长期规划,提出沿海滩涂开发项目的建设内容、开发重点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制定滩涂开发项目年度计划,建立滩涂开发项目库,争取国家和省对滩涂开发的投资。负责全市滩涂围垦和垦区配套等开发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滩涂开发项目,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滩涂开发纠纷。(四)参与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和滩涂开发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全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和滩涂开发项目进行内部审计。(五)负责对全市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调查,编制全市农业资源区划规划和开发总体规划。(六)负责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和滩涂开发项目的科技推广、人员培训和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统计工作。(七)负责农业资源开发和滩涂开发的技术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6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2 个,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1个,具体为: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机关)、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规划设计与评审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办事,促进农业资源开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1、创新开发理念。

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总要求,提出农业资源开发五大发展理念。创新精准开发。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在制度创新方面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更加适应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需要;在技术创新方面,积极推广科研成果,提高科技开发水平;在组织创新方面,积极推广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平台成果运用,实现各类项目建设过程全覆盖。协调持续开发。连片连续开发,通过项目建设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不断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绿色生态开发。坚持绿色建设,加强农业资源环境建设,积极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大局,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依据各地资源、产业和民风民俗,通过科学规划、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完善科技支撑农业开发体系。产业开放开发。按照培育主导产业、扶持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增收的思路,围绕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拉长拉粗产业链条,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进一步深化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农民持续增收。加大农业开发园区建设,大力发展创汇农业,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提高市场竞争力。共享共富开发。项目建设始终坚持把农民利益摆在第一位,把以民为本、强农富民作为项目建设根本,通过多种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放大农发惠民效应,通过政策支持、项目扶持,鼓励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发展创业、增收致富。

2、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016年,我局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7.3亿元,开发规模和项目个数继续在全省遥遥领先,全面超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35万亩,实现国家投资5.25亿元和建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推进项目13万亩的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局领导班子从农业资源开发工作实际出发,在项目建设上推进四类重点任务,取得较好成效。一是突出高标准农田连片连续开发。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0万亩,实现省级以上财政资金5.2亿元,共计修筑农村道路684.04公里、输水管道42.71公里、衬砌渠道299.69公里、农桥1092座、涵洞5383个、电灌站447座、农田林网2.01万亩,项目区年新增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粮食4022万公斤、油料65.3万公斤、蔬菜1326.6万公斤、其他农产品82.85万公斤,新增种植业总产值1.22亿元,帮助项目区农民增收1.06亿元。二是强化黄河故道生态开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认真实施基础设施先行,产业兴农、特色富农,着力推进黄河故道地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完成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面积10.42万亩,实现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投入1.3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14个,面积9.2万亩;建设农业现代园区项目2个,面积0.6万亩。三是培植扶持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接二连三”。实施国家农业资源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14个,总投资7133.46万元,其中财政投资3450万元;节余财政资金补充申报贷款贴息项目16个,下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294万元;已结算并立项公示2015年度贷款贴息项目28个,安排中央财政贴息资金2455万元。撬动社会资金和银行贷款16亿多元,建设厂房13.7万平方米、禽舍10.05万平方米、温室6.5万平方米、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8万多亩、冷库7座、购置设备4501台(套)。项目实施后,收购农产品总量53万吨,新增产值35亿元,直接受益农民人数28.6万人,带动农民增收3.2亿元。四是扎实推进滩涂垦区的绿色布局。建成银宝公司顺泰农场、方南垦区、东川垦区新川农场、滨海港镇等4个种植配套项目,大喇叭垦区、新滩盐场、东阳沿海滩涂、东源沿海滩涂等4个海淡水养殖基地和黄海垦区5000亩林场配套项目,形成了一批连片规模大、项目形象好、经济效益高的垦区特色产业基地。

3、农开服务“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

领导班子立足盐城实际,从源头抓起,不断深化农业资源开发“供给侧”改革。一是开发方式的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生态开发,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优化开发布局为切入点,重点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能够永续利用的区域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加强生态建设,保护恢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带动开发,运用农业资源开发“区中园”模式,实现“种植区域规模化、农田建设标准化、种植生产机械化、管理经营产业化、技术控制信息化”。大力推进规模开发,以建湖县高标准农田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为重要抓手,连片开发、连续开发,发挥规模效益、示范效益,实现开发一片、见效一片、带动一片。二是经营主体扶持政策更趋科学。对企业资产优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的龙头企业和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主体通过“先建后补”、“先选项后结算”、直接投入资金、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形成种植、粗加工、运输和销售的完整产业链。三是创新建设管理方式。对排灌系统、渠系建筑物、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四大系统”标准化设计进行研究,探索和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化“盐城模式”技术模板,着力建设经得住评、经得住查、经得住看的“三个经得住”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区。积极推行“互联网+农开”信息管理技术,对项目开展实时监管,有效监督工程建设质量,提高了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应用了“一体化智能泵站技术研究及发展趋势”、“农情测报管理系统设计开发”和“管道灌溉技术应用”等科研成果,提高科技开发水平。科学制定各环节管理流程,细化管理措施,突出重点环节,强化薄弱环节,积极推进管理理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重点严把项目立项关、工程设计关、工程施工关、项目验收关、资金报账关和工程管护关。

4、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办事。

局领导班子将依法履职工作作为局机关及各县(市、区)局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机关管理中发生的违反依法行政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专门建立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管理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省项目管理规定管理项目和资金;对在项目建设中发生工程和资金管理问题的单位,扣减下一年度该县的投资额度;将学法工作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年度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带头,组织机关全体同志积极参加普法教育活动和网上法制知识测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项目入库、立项、工程招投标、项目监理等都在局网站上公示,向群众公开。

 

                               第二部分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为818.5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07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提高、新增规划编制经费57.80万元、房屋租赁费54.74万元、死亡抚恤金13.34万元、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818.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9.3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89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提高、年初预算专项业务费增加、新增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57.80万元、死亡抚恤金13.34万元、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19.18万元,主要为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机关)以前年度其他资金结余15.33万元和下属单位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规划设计与评审中心基本支出结余3.85万元。

(二)支出总计818.56万元。包括:

1.农林水支出623.0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02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下属单位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26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引起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增加的支出和下属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53.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95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引起单位工资总额基数提高、住房补贴比例提高补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4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上年无此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100.6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42.88万元和项目资金规划编制经费结转57.80万元。主要为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的规划编制经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本年收入合计79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9.38万元,占100%。(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本年支出合计71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88万元,占100%。(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为803.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4.05万元,各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提高、年初预算专项业务费增加54.74万元、新增规划编制经费57.80万元、死亡抚恤金13.34万元、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17.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3.5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住房补贴比例提高、房屋租赁费支出增加、新增死亡抚恤金支出13.3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支出、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8.59万元,支出决算为71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调整增加支出。主要为人员调资、2015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支出、2015年应休未休年休报酬、死亡抚恤金支出等增加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没有,支出决算为13.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调整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8.92万元,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类)

1.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没有,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调整人员支出。

2.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年初预算没有,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年度部门预算调整。

3.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没有,支出决算为14.7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调整人员支出。

4.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517.06万元,支出决算为60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调增支出,其中:机关人员调资42.12万元、2015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61.76万元、2015年应休未休年休报酬23.45万元、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5.40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6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3.53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房屋租赁费支出增加、住房补贴比例提高、新增死亡抚恤金支出13.3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支出、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8.59万元,支出决算为71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部门预算调整增加支出。主要为人员调资、2015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奖励经费支出、2015年应休未休年休报酬、死亡抚恤金支出等增加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人员经费55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62.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4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公务接待费支出1.6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48万元,年初没有预算,主要由于因2016年4月份市政府临时组织赴台经贸活动,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我局1人参加,因公出国境支出24816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年初预算0,2016年保留车辆0。

3.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55%。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局来人调研、其他市局来盐调研考察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8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局来人调研、其他市局来盐调研考察等。

4.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1个,参加会议500人次。主要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系统有关业务会议、省纪检监察会、研讨会等。

5.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16年度全年组织参加培训11个,组织培训51人次。主要为职工业务培训、干部学习、科级干部培训、机关读书活动、党校培训、廉洁教育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此表无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4万元,比2015年增加74.40万元,增长85 %。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支出11.34万元、房屋租赁支出增加54.7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9.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9.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是指反映农业开发部门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是指反映农业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是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是指反映城乡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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