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面、全员、全程质量管理的“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60号令),并参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
1.县级农业资源开发局是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质量负责。
2.提高项目选项、立项的质量标准。项目建设单位要同步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3.具体执行质量控制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要按相应职责,依据质量检测规范开展工程过程质量检测。
4.建立健全项目参与多方分级质量检测制度。
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全员质量管理
(一)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要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1.勘察单位对提供的地质、地形、水文等勘察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2.设计单位必须按行业规范对建筑物进行设计,达到安全、经济、美观的要求。对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要注明规格、型号和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设计单位要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做详细说明或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设计文件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位责任
施工单位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服务承诺和合同约定施工。
1.工程现场要设置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组织机构。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质量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更换。
2.进场后要尽快熟悉施工图纸,在施工图审查前编制完成施工图修改建议。施工图经监理单位签发后,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质量管理计划,报监理单位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批准后,组织施工班组的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或不按图施工。如果发现施工图有差错或有不合理之处,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
4.要对使用的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要对工程中留置的试块、试件以及建筑原材料、中间产品等材料,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验。
(三)监理单位责任
要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跟踪检验等形式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1.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置满足项目要求的监理人员,并持证上岗。总监理工程师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2.进场后要尽快熟悉施工图纸,签发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3.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经建设单位批准后,下发到施工单位。实施细则必须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质量保证体系,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监督检查。
5.在确认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检验计划的基础上,编制监理质量检验计划,报建设单位批准。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提出质量评价意见。
(四)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责任
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政策、规定等进行检测。
1.严格履行合同,按投标承诺组织人员、设备进场。
2.执行业主的测检指令。
3.建立完善的检测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和规程。
4.检测完成后,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严格执行不合格缺陷报告制度。
三、建立健全技术体系,强化全程质量管理
为掌握和控制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跟踪检验和平行检验的基础上,由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
(一)原材料
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编制详细的原材料质量检验计划,并报监理单位批准。
1.所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单位要建立原材料质量检验台账。
2.施工单位要对批次钢材、商品混凝土等大宗原材料取样的留存和送检。
3.原材料要分类堆放。存放区域要满足存储要求,要实行标识管理,标明原材料的名称、使用部位和检试状态。
(二) 中间产品、设备等
1.规格型号、技术指标、性能等要符合设计要求。要有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2.中间产品、设备等进场后,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 基础工程、重要隐蔽工程
1.严格执行基础验槽程序。
2.路基、桥台、闸站和管道等建筑物基础的隐蔽工程在完成后,要进行全面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得隐蔽,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四) 单元(工序)工程的质量检验
1.施工单位要严格工序管理,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序)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工序检验要严格实行“三检制”(即班组自检、工种队复检、专职质检员交接检)。
(五)单项工程检测
第三方检测需对钢材、商品混凝土等大宗材料的留样,对单项工程砼体设备运行、强度、外部尺寸等进行检测。
(六)第三方检测
1. 检测单位
鉴于农业资源开发工程性质的综合性,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要具有与被检工程相对应的质量检测资质。
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检测分为五个类别: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机械电气。
2.检测要求
(1)检测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编制质量检测计划,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底。
(2)检测单位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或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参与质量检测,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成果。
(3)工程实施完成,出具阶段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工程竣工质量检测总报告。
(4)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
四、建立健全分级质量检验检测制度
1.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要加强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的自检。在全数工程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单位申报质量核验。
2.监理单位复检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质量进行复验,签署质量意见。
3.建设单位组织检验
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复检报告,组织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对批准的工程进行完工检验。